建筑幕墻工程的驗收標準和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《玻璃幕墻工程質量檢驗標準》JGJ/T 139-2020:適用于新建、既有及維修改造的建筑玻璃幕墻工程質量檢驗。該標準對材料現場檢驗(包括鋁合金型材、鋼材、玻璃、硅酮結構膠及密封材料、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等)、防火檢驗、防雷檢驗、節點與連接檢驗、安裝質量檢驗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,并提供了相關的質量*資料要求。例如,規定新建及維修改造的玻璃幕墻工程材料現場檢驗時,應將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型號、規格、批號的材料作為一個檢驗批,每批隨機抽取3%且不少于5件;對于幕墻中使用的鋁合金型材,需進行壁厚、膜厚、硬度和表面質量的檢驗,其截面主受力部位壁厚應滿足設計要求及相關標準規定等。
《建筑幕墻工程質量驗收規程》(不同地區可能有各自的地方標準):以福建省的規程為例,該規程適用于新建、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。規程中明確了建筑幕墻工程各部分施工質量的全過程控制要求,以及各節點的施工質量驗收標準。涵蓋了構件式玻璃幕墻工程、點支承玻璃幕墻工程、全玻璃幕墻工程、石材幕墻工程、金屬板幕墻工程、人造板材幕墻工程、單元式玻璃幕墻工程、雙層幕墻工程、建筑玻璃采光頂工程、光伏幕墻工程、幕墻防火保溫工程、幕墻防雷接地工程等多個方面。
其他相關標準:如《鋁合金建筑型材》GB/T 5237.1~GB/T 5237.6、《建筑用*玻璃》GB 15763.1~GB 15763.4、《建筑用硅酮結構密封膠》GB 16776、《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》JGJ 102等。
在進行建筑幕墻工程驗收時,一般還需注意以下幾點:
幕墻驗收前應將其表面清洗干凈。
提交相關資料,如幕墻竣工圖或施工圖、結構計算書、設計變更文件及其他設計文件;所用各種材料、附件及緊固件等產品的合格證書、性能檢測報告、進場驗收記錄和復檢報告;進口硅酮結構膠的商檢報告、結構膠的相溶性和剝離粘接性試驗報告;后置埋件采用的化學螺栓的現場拉拔檢測報告;幕墻的三性(氣密、水密、抗風壓)檢測報告;打膠養護環境的溫度、濕度記錄和打膠記錄;防雷裝置檢測報告;隱蔽工程驗收文件;幕墻構件和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裝記錄等。
對幕墻的外觀質量進行檢測,包括幕墻構件或膠縫的垂直度、橫向構件的水平度、相鄰兩橫料的高度差、橫梁構件的水平度、幕墻平面度、膠縫寬度等,其偏差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。例如,幕墻高度小于30m時,幕墻構件垂直度偏差應小于10mm;構件長小于2000時,橫向構件的水平度偏差不大于2mm;相鄰兩橫料的高度差應小于等于1mm;膠縫寬度應為設計值±2.0mm等。
具體的驗收標準和規范可能因地區、工程類型和相關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,在實際驗收工作中,需根據具體情況遵循相應的標準和規范進行操作。